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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CHA 常见问答
  • 当混合物的危险成分(组分)特性发生变化时,是否可以应用桥接原则“当混合物的成分发生变化时对分类进行审查”?
    详请
    不可以。“混合物成分发生变化时进行分类审查”的桥接原则仅适用于含有相同成分(组分)的混合物。仅允许危险成分(组分)的浓度(而非成分本身)在附件一第一部分表1.2规定...
  • 如何根据混合物的成分确定其吸入毒性?
    详请
    如果混合物的吸入毒性基于其成分,则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混合物中一种或多种被归类为吸入毒性第1类的物质的含量必须总计达到或超过10%。其次,混合物的运动粘度必须在...
  • 如果之前通知的物质不再生产/进口,我该怎么办?
    详请
    您可以使用 REACH-IT 中的“停止生产或进口”功能,通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CHA) 您不再生产/进口某种物质。请按照以下步骤查找相关功能:使用参考编号搜索您的 C&L 通知...
  • CLP 第 48 条的范围是否包括通过网站和网店进行的互联网销售?
    详请
    是的,根据第48条的规定,网页可以被视为广告。根据第48条第1款,此类广告必须提供已分类和标记物质的危险信息。当公众无需先查看标签即可在线购买混合物时,必须提供第48...
  •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8(2) 条中,“公众”的含义应如何理解?
    详请
    此处“公众”一词应理解为任何不为其专业活动购买化学品的人士。这在本条款中相当于“消费者”。
  • 进口物质或混合物何时需要根据 CLP 进行分类和标记?
    详请
    根据 CLP 归类为危险物质和混合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将其投放市场之前按照 CLP 进行标记。供应商是将物质单独或以混合物的形式投放市场的任何制造商、进口商、下游用户或分销商...
  • 请求混合物中所含物质的替代化学名称的目的是什么?
    详请
    如果在标签或安全数据表中披露混合物的完整成分会危及您业务的机密性,您可以根据 CLP 法规第 24 条的规定,申请允许使用混合物中物质的替代化学名称。您可以就符合 CLP 附...
  • 根据 CLP 法规第 24 条,我如何申请使用混合物中所含物质的替代化学名称?
    详请
    根据 CLP 法规第 24 条,可以通过使用 REACH-IT 中的“替代化学名称请求”功能提交 IUCLID 6 档案,向 ECHA 提交使用替代化学名称的请求。
  • 如果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形状或设计可能吸引或激起儿童的好奇心,或误导消费者,或具有与食品、药品或化妆品类似的外观或设计,则该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是否符合 CLP 第 35(2) 条的规定?
    详请
    不是。根据 CLP 规定,受包装要求约束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具有可能引起儿童好奇心或误导消费者的形状或设计,例如,不得具有玩具形状或鲜艳的颜色。包装不得类似于食品、药品...
  • 关于电子液体的分类、标签和包装,CLP 和 TPD 之间有何相互作用?
    详请
    电子烟的电子液体受《烟草制品指令》(TPD,指令 2014/40/EU)监管。TPD 要求成员国确保电子烟及其补充容器只有在符合 TPD 和所有其他相关欧盟立法(第 20(1) 条)的情况下...
  • 气雾剂分配器中的混合物应如何根据其对健康和环境的影响进行分类?
    详请
    无论采用何种分类原则,都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气雾剂分配器中的混合物进行如下健康和环境影响分类。如果添加的推进剂或其他气体:1) 喷洒时不释放,则在对气雾剂分配器中的...
  • 纯精油是否需要按照 CLP 法规进行标记?
    详请
    CLP 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不受欧盟产品特定法规(没有更具体的分类和标签规则)管制的危险物质或混合物。纯精油在市场上有几种不同的用途。例如,它们可能被用作化妆品。预期...
  • CLP 下蜡烛的标签和包装要求是什么?
    详请
    根据 CLP,蜡烛被视为混合物。因此,如果蜡烛被归类为危险品或适用 CLP 第 25(6) 条,则蜡烛在投放市场前必须按照 CLP 的规定进行标签和包装。根据 CLP 第 35 条的规定,敞...
  • 水泥混合物中六价铬的浓度降至2毫克/千克(0.0002%)以下,以满足REACH附件XVII第47条中关于水泥及含水泥混合物投放市场和使用的限制条件。该混合物是否应归类为皮肤致敏物(H317)?
    详请
    不会。可溶性六价铬会导致水泥或含水泥混合物产生致敏作用。六价铬化合物通常被归类为皮肤致敏物1类,因此含有这些物质的混合物的分类限值为1%。当六价铬的浓度降至水泥总...
  • 书写工具(钢笔、记号笔等)是否需要按照 CLP 进行标记?
    详请
    是的,必须遵守。所有符合 CLP 法规危险品分类标准的物质和混合物均须遵守 CLP 的标签要求。例如,如果钢笔中使用的墨水被归类为危险品,则需要进行标签标注。如果墨水容器...
  • 批量供应给另一实体进行包装的化妆品是否可以被视为“成品并供最终用户使用”的化妆品,因此不属于 CLP 法规的范围,如第 1(5)(c) 条所述?
    详请
    CLP 不适用于 CLP 第 1(5) 条中规定的任何产品特定法规所涵盖的产品。此类产品在投放市场时也必须处于成品状态并供最终用户使用。化妆品法规(CPR,法规编号 1223/2009)中...
  • 受 CLP 第 45 条约束且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前投放市场的混合物,在该日期之后是否可以由没有 UFI 的分销商进一步供应?
    详请
    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如果责任人已经根据过渡期(截至 2025 年 1 月 1 日)中的国家要求提交了信息,则供应商(进口商、下游用户和分销商)可以在没有唯一配方标识...
  • 对于投放到欧盟市场的物质和混合物,非欧盟供应商信息是否可以与其各自的欧盟供应商信息一起包含在 CLP 标签上?
    详请
    是的,可以。根据第25(3)条,非欧盟供应商信息可视为补充信息,并与欧盟供应商信息一起包含在CLP标签上,只要其不与CLP第17(1)条(a)至(g)款要求的信息的有效性相矛盾或产生...
  • 在未用尽第 29(1) 条所述可能性的情况下,CLP 第 29(2) 条规定的小包装减少标签是否可以应用于直接包装?
    详请
    不可以。第 29(2) 条和附件 I 1.5.2 允许的小包装减少标签数量,但前提是无法通过第 29(1) 条和附件 I 1.5.1 规定的方式(即在外包装、折叠标签或系带标签上)提供完整的标...
  • 为什么有些 C&L 通知提交带有后缀?
    详请
    直到2016年,才允许一次性提交多份C&L通知(批量C&L),但这些资产的相关信息有限。ECHA已为所有这些通知创建了单独的IUCLID档案。原始提交内容已添加后缀,以便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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